[摘要] 本报新闻热线接到包头市明德花园22户业主的投诉,称他们的房子被一房二卖,购房十几年至今办不下来房产证。
5月21日,本报新闻热线接到包头市明德花园22户业主的投诉,称他们的房子被一房二卖,购房十几年至今办不下来房产证。
盼不来的房产证
5月21日上午10时,在明德花园20栋D栋张先生的别墅里,该小区里的二十几户业主聚在一起,商量下一步通过什么渠道拿回自己房子的产权证。
张先生称,这个别墅是自己2004年贷款从开发商包头市鸿德企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售楼部以每平方米2200元的价格买的,总价67万多。2014年所有贷款都还完了,张先生依然没有拿到房产证。几经周折,张先生查到,自己买的房子早在2002年4月就办理了产权证,产权证的名字是一个叫“李仪”的人。
和张先生同样遭遇的住户,目前有22户。没有房产证,22户居民一直住得不踏实。
今年5月中旬,其中一户住户被要求腾房,该居民拒不腾房,遭到了砸玻璃、锁车库、电话威胁等。
过户必须交高额费用
当年,居民从开发商手里买的毛坯房为何另有房主,既然房子早在2002年办了房本,为何还要继续以一手房卖给其他业主?
记者在小区采访中,居民说了一个版本:包头市明德花园于2000年建成,当时公司法人是王树华,股东有李仪和贾志军。自打明德花园建成后,销售情况一直不景气,于是开发商“鸿德投资有限公司”将一部分房子抵押给李仪、崔志军等人,这部分用来抵账的房屋是在2002年就办理了产权登记证。已经有了房东,为什么还会出现现在的业主呢?还是由于销售情况不好,2004年,开发商鸿德公司将所开发的房子交给了聚德成公司代卖。聚德成公司接手后,便以销售商的名义对外售房。按照法律规定,聚德成公司应当将房屋已经出售的情况告知给购房者,以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但聚德成公司对购房者只字未提房屋已经销售过的事,这样就把后来买房的业主蒙在鼓里。
目前,这22户房子都在李仪名下,李仪曾派人和业主协商,如要过户,除了正常交给房管局的过户费外,业主要根据房子的面积结构另外给他付15万—100万的费用,业主们无法承受。
各说各有理
5月22日,记者联系了李仪,他称自己也是受害者。
房子是当年开发商以入股形式分给他的,后来又背着他将房子卖了。只要大家把钱给了他,他就负责给过户。
5月22日,记者几经周折来到包头市鸿德企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一位自称是公司负责人的朱姓男子告诉记者,关于明德当年的事情他不清楚,公司法人王树华不在。
5月23日,一位自称鸿德公司负责人的于姓男子给记者打来电话询问情况,并表示,这是当年售楼的聚德成公司出的问题,具体详细情况让记者联系公司的韩律师。记者多次给韩律师打电话都无人接听,直到5月26日,记者也没联系上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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